「禮物」不一定要分享

從小,我們似乎就被灌輸了一種觀念,每個人都應該要發揮所長,有好的東西要記得跟別人分享。

如果你會唱歌,你應該做歌手、唱歌給大家聽。
如果你會畫畫,你應該從事設計創作,辦個畫展什麼的。
如果你很聰明,你應該做個什麼什麼家,或什麼什麼師。

不然,你就辜負了你的天賦,沒能貢獻出你所擁有,你也辜負了全世界。揹著這種天賦原罪的人們,時時日日,揣著自己會的東西,捧在胸前、張望著,該把它們往哪兒擺,才不辜負老天爺呢?

發揮、貢獻、分享,這樣被賦予的禮物才能有意義、有道理。

不然,你以為自己是懶惰的,
不然,你以為自己是自私的,
不然,你甚至認為自己是失敗的。

從此,美好的禮物變成了心理的負擔,燙手的山芋、不明白的原罪。

老天爺把禮物給了最需要的你,而你卻苦於讓別人看見你的禮物,急著分享,急著發揮,急著證明自己無私而美好,值得得到這份禮物。但是,你已經得到,也已經值得。

更關鍵的是,這世界需要什麼的時候,分享、貢獻的契機才會自然向你靠近。

其實,到底誰真的關心,你的禮物有沒有拿出來給大家看看?
如果沒人需要,誰又在乎你給不給?

不到時候,沒有需求,你根本什麼都不用做。
找個喜歡的角落,坐下來,呼吸著,不費力。

然後,打開你的禮物,從緞帶花開始,不急,
心安的,享受你所擁有的,

也許是你美妙的歌聲唱出的一首歌,
也許有藝術細胞的你為自己布置的一個角落,
也許是聰明的你,解開了自己的疑惑。

就像自己享用一整塊提拉米蘇蛋糕。
可以不分享、可以不發揮,獨享著你跟老天爺的約會,

有何不可呢?它是你的禮物呀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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